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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下载站需要遵守的4点原则及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条款(上)

2022-01-13 10:18:35 胡斌

一、百度搜索下载站需要遵守4点原则


下载站需要遵守原则,坚持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有效,安全的下载服务。

1、下载页面中不能存在与下载按钮类似的诱导类广告;

2、保证软件的安全性,无挂马、窃取用户隐私等恶意行为;

3、允许存在安全下载/高速下载的情况,但是页面中必须有明确说明解释;

4、无“李鬼下载”行为,通过普通下载/本地下载入口下载的软件必须为下载按钮文字描述的目标软件;

二、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条款(上)


本协议缔约方为百度注册用户(即签署了《百度用户协议》的网络用户,下称“用户”)与百度公司(下称“百度”)。用户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每一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百度责任的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且完全接受本协议及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全部约定或规定。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 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选择不参加本保障计划;一旦用户向百度发起保障申请,就将视为用户已经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及百度对本服务协议及保障计划随时作出的修改,同时还表明用户已经完全同意百度已经完全履行了相关的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


一. 总则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保障计划”)旨在为网民营造一个安全、可靠、诚信的网络环境,让网民放心地使用百度搜索。


二. 保障计划定义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是指百度注册用户在登录百度账户状态下,在百度搜索结果页面点击带有“保”字保障标识的搜索结果网站、带有百度信誉“V”标识的搜索结果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联盟网站上点击带有“百度网盟推广链接标识”的网站,因相关网站经营者采取假冒官网或假冒行政许可资质、网络钓鱼等诈骗行为,致使用户与之发生交易后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用户可按照本保障计划的有关规则向百度申请保障金,并得到百度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相关支持。


三. 保障条件及范围应同时具备以下(一)至(六)款列明的各项条件,用户方可申请百度网民权益保障服务:

(一)用户应符合条件

1. 用户应为百度注册用户,且仅限于自然人;

2. 用户点击相关网站链接时其百度账号处于已登录状态;

3. 用户点击本协议第三条第


(二)款定义的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后,自相关网站经营者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即发生实质交易)并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

4. 用户按照本条第(六)款向百度提交清晰且足以辨识的材料.

图片源自网络

(二)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并非所有网站都属于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只有在百度搜索结果列表中带有“保”字保障标识的搜索结果网站、带有百度信誉“V”标识的搜索结果网站,或在百度信誉档案页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或在百度联盟网站上带有“百度网盟推广”链接标识,或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才属于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 但上述网站中的链接指向的第三方网站,以及用户与平台类网站(信息发布平台或网上商城等)中的第三方经营者发生的交易不在保障范围内。


具体如下:

1. 带有“保”字保障标识或百度信誉“V”标识的百度搜索结果;

2. 在百度信誉档案页中,点击商家“基础信息”栏目中的“网站地址”进入的网站;

3. 带有“百度网盟推广”链接标识的展现形式为同时具备如下三个展现条件的推广链接内容:带有白色或灰色百度LOGO;点击百度LOGO后能够链接到百度网盟推广官方网站(http://wangmeng.baidu.com/);鼠标置于推广内容,浏览器左下角显示为以http://www.baidu.com/cpro.或http://cpro.baidu.com/cpro开头的跳转链接。

4. 在百度信息流中有“广告”标识的链接。


(三)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

1. 网站系钓鱼、诈骗网站;

2. 网站假冒他人企业行政许可资质、假冒他人官方网站。


(四)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用户因以下情形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不属于保障范围,无权向百度申请保障:

1. 用户明知或应知交易行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涉黄、涉赌、非法产品/信息交易、违法网络兼职、商业信誉作弊等),但仍与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纳入保障范围的网站经营者进行交易而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的;


2. 用户不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的;


3. 用户未自点击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纳入保障范围的网站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且发生支付行为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五)、第(六)款向百度提起书面保障申请的;


4. 按照一般理性消费者的判断标准,用户对来自网站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风险的判断存在故意、重大过失而导致经济损失的;


5. 用户已经就其损失向网站经营者主张赔付、或向第三方发起保障申请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诉求后,又与该网站进行交易而遭受经济损失的;


6. 用户与网站经营者之间因不当宣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引发的消费纠纷,或因网站经营者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中止/终止交易、停业或破产倒闭等,导致用户遭受的任何损失;


7. 用户与网站经营者未发生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实质性交易或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或网站经营者或任何第三方已赔偿或补偿了用户经济损失,或用户经百度协助已挽回经济损失的;


8. 用户与网站经营者共同故意骗保,或用户在未发生保障情形或未遭受任何损失前提下谎称发生了被保障情形或伪造损失证据的,或用户因从事非法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9. 用户有损害百度商誉、扰乱百度正常经营秩序言行的;


10. 用户因从事标的物价值不易判断的交易行为的,或从事的交易行为本身存在较大风险的,或自身应对交易行为负有较高注意义务的,如购买文物、民间收藏品等特殊商品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11. 网站经营者自身、其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事先知晓将发生保障情形的人员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12. 百度对用户的保障结束后,用户又追加保障申请的;


13. 用户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间接损失、预期利益、精神损害或其他损失;


14. 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非生活消费需要而发生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个人理财、生产、经营等消费活动,百度仅在限额内支付相应的保障金额,具体参见保障额度条款。其他根据网民权益保障计划政策及百度信誉V认证等政策不符合本协议第三条(一)至(二)款相关规定的情形。

图片源自网络

(五)保障额度

对于用户直接登录百度保障官网(http://baozhang.baidu.com/)提出的符合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保障范围的保障申请,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生活消费需要发生损失的,百度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以用户登录百度账号并点击了纳入保障计划范围的网站后实际已经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及间接损失)为限;经百度审核确认属于因非生活消费需要而发生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个人理财、生产、经营等消费活动,百度可能支付的保障金额度为每个用户与同一纳入保障计划的网站经营者交易导致损失的单笔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每个用户在同一个自然年度的保障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含8万元)。


(六)用户投诉时,需向百度提交以下清晰且足以辨识的书面材料


1. 投诉人的百度账户、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E-mail、身份证明及投诉人本人手持身份证明原件的清晰照片;

2. 被投诉的网站网址(URL)、网站截图、网站经营者的联系方式、负责人或联系人信息等;

3. 投诉事实与理由;

4. 申请获得的保障额度;

5. 各类证明材料,如磋商记录、合同、发票、收据、付款证明、运输单证(如快递单等)、货物或服务照片、损害后果证明等;

6.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投诉网站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用户应提交公安机关的相关报案、立案证明;

7. 百度认为对向用户提供保障服务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 协助维权通道

对于以上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情形,在用户主动发起保障申请后,百度可协助用户通过百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和解平台等相关机构进行维权

工作时间:09:00-18:00
0731-8552-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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